承德市城乡规划局双桥区分局
关于2017年度建设项目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情况的公告
有关单位、广大市民:
经梳理,现将我局2017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情况公示如下:
2017年我局共代财政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8906873.5元;其中,336850.13元为提标前收费(根据冀价经费字[2002]33号、冀价经费[2006]16号、承价经费字[2006]14号,住宅10元/平方米,非住宅7.5元/平方米),48570023.37元为提标后收费(根据承财城建[2017]20号,2017年4月1日起征收标准为住宅148元/平方米,非住宅110元/平方米)。
我局一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代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,无擅自改变征收标准情况,切实做到应收尽收。责任人:姜宏宏,责任领导:刘飞。
举报电话:2109121,邮箱:sqqczj@126.com,地址:承德市双桥区财政局。
2018年3月20日